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证监会、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证券法宣传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1999]17号颁布时间:1999-03-08
1999年3月8日 粤府办[1999]1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证监会、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证券法宣传年”活动的意见》已经省委、省
政府领导同志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证券法》的实施,对于筹
集建设资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范和化解证券市
场的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
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证券法》, “证券法宣传年”活动
既要有声势,更要有实效,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附: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证券法宣传年”
活动的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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