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实施扶持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发展“三高”农业,开展“一乡一品”活动议案的决议
颁布时间:1999-11-27
1999年11月27日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
《关于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03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省人
民政府的报告,从2000年起,继续实施《关于扶持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发展“三
高”农业,开展“一乡一品”活动议案》(第10、103号)五年。由省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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