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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的通知

闽外经贸科技[2003]4号颁布时间:2003-05-16

     2003年5月16日 闽外经贸科技[2003]4号 各设区的市外经贸局、厦门贸发局、有关企业:   今春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造成境外客商来华商务活动大幅 减少,省内企业赴外经贸活动明显受阻,这对不少外贸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面对面看 样品、谈价格、签合同,以组团参加各类展销会、推介会来开拓国际市场的传统贸易 方式造成了直接冲击。与此同时,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的洽谈方式因其快捷、高效、低 成本,且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优势,正日益受到国内外客户青睐和广泛应用,并在 一定程度上消化“非典”疫情对外贸出口的负面影响。因此,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 各类进出口企业要以此为契机,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促进成 效,保持进出口贸易的稳定增长。   一是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各类进出口企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重视电子商 务应用。目前,“非典”疫情对我省外贸出口的实质影响尚未完全显现,但从本届广 交会到会客商仅为去年春交会的13.25%,我省交易团成交比上届同期下降 86.53%以及企业反映新增贸易合同比往年减少。可见其后续影响不可低估。我 们要未雨绸缪,坚决贯彻落实商务部“一手防非典,一手促出口”的精神,深刻领会 “大力推动新型贸易方式,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网上促销、 网上成交”的含义。在企业传统贸易方式受阻的情况下,要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应用 电子商务开展E-mail联系、网上交易,改变当前出口成交的被动局面,弥补传统贸易 方式的下降,使企业既能稳定老客户,又能开拓新市场。   二是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非典”时期电子 商务应用新动向。在开展调研活动时评估“非典”疫情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企 业进出口的影响,了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现状及为应对“非典”采取的新措施、新手 段,总结推广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克服“非典”负面影响,促进外贸出口的成功做法, 及时上报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成功经验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各类进出口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扩大企业 和产品的知名度,增加贸易机会。要充分利用现有国内、国外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 如在线广交会(www.cecf.com.cn)、中国贸易指南(www.cbg.org.cn)、我厅的政府网 站(www.fiet.gov.cn)以及“数字福建”之福建外文网(www.doftec.fj.cn)等, 也可通过建设企业自己的网站,发布产品供求信息,参与在线洽谈,寻找商机。运用 先进信息技术,与驻外经商机构、中介单位建立交流渠道,与国外知名商务平台建立 网络链接,及时了解国际市场动态,增加企业贸易机会。   四是加强应用培训,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目前我 省中小型外贸企业占绝大多数,特别是民营出口企业已成为近几年我省外贸出口一个 重要增长点。这类企业其市场拓展活动主要依赖于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寻找客户,在 这次“非典”疫情中无疑将受到很大的影响。但由于自身条件所限,以往对电子商务 重视程度不够,实际应用较少因此,提高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 员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培训,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大“市场开拓资金”对企业网络建 设和境外宣传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市要建立专项资金,引导和推动企业应用电子 商务,帮助企业成功实现“网上拓市”,促进成交,保证我省进出口贸易长期持续稳 定发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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