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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非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83号颁布时间:2001-06-06

     2001年6月6日 宁地税发[2001]83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非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南非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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