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宁夏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135号颁布时间:2001-09-13

     2001年9月13日 宁地税发[2001]135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 税发[20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