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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91号颁布时间:2001-06-08

     2001年6月8日 宁地税发[2001]91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 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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