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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1]60号颁布时间:2001-03-21

     2001年3月21日 陕地税函[2001]60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6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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