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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饮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琼国税函[2003]146号颁布时间:2003-06-10

     2003年6月10日 琼国税函[2003]146号 儋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儋国税发 [2003]15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料 海树牌一级脱脂鱼粉免征增值税。   此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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