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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税务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

琼财税[1994]所字第523号颁布时间:1994-08-24

     1994年8月24日 琼财税[1994]所字第523号 海南省征税中心,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征税中心、洋浦财税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8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研究、 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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