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地税发〔2013〕17号颁布时间:2013-06-26
市直属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杜绝假票及“克隆票”现象的发生,市局在原部分行业网络开具发票的基础上,扩大网络发票开具范围。经市局研究,现将启用新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网络专用)以下简称(网络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络发票的适用范围:
除目前网络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青岛市房地产业预收款专用收据》、《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广告业统一发票》等专用发票外,其他行业开具网络发票时均可使用。
二、网络发票的规格及防伪措施:
此次启用的网络发票分三种:一种是平推式二联发票,一种是平推式四联发票,一种是卷式一联发票。其中平推式二联发票的规格为
三、网络发票的启用时间:
网络发票自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在做好网络发票开具宣传工作的同时,也应进一步做好网络发票开具的辅导和管理工作,更好的实现推行网络开具发票的意义,达到发票管理的目的。
附件:
1、《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二联)票样
2、《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四联)票样
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一联)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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