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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物价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档案局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17号颁布时间:2007-02-0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规定,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省物价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档案局的执法依据目录进行了认真审核梳理,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将这3个单位的执法依据目录予以公布。
  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前提和基础。上述各单位要根据经审定公布的执法依据目录,按照职权法定和“有权必有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省物价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档案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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