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租浅海滩涂使用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函[2003]76号颁布时间:2003-01-29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租浅海滩涂使用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抄件(国税函[2002]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