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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6]235号
颁布时间:2006-08-10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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