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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三峡经济发展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桂国税函[1997]119号颁布时间:1997-03-24

     1997年3月24日 桂国税函[1997]119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三峡经济发展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 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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