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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

桂国税发[1997]187号颁布时间:1997-08-18

     1997年8月18日 桂国税发[1997]187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 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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