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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以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

桂国税发[1996]21号颁布时间:1996-01-24

     1996年1月24日 桂国税发[1996]21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以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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