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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0]199号
颁布时间:2000-11-08
2000年11月8日 桂地税发[2000]199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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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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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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