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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1]5号
颁布时间:2001-01-10
2001年1月10日 桂地税发[2001]5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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