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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桂国税函[2003]619号
颁布时间:2003-08-26
2003年8月26日 桂国税函[2003]619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从今年上半年情况看,我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且出现逐月下滑的趋势。各地要高度重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 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分析储蓄存款余额和利息支付情况,科学预测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形势。加强对扣缴税款入库的管理,堵塞漏洞, 力争完成全年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任务。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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