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桂国税发[2003]249号
颁布时间:2003-10-29
2003年10月29日 桂国税发[2003]249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 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3]120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广泛宣传,《公告》由各市自行印制。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 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1)
上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