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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地税发[2009]538号颁布时间:2009-12-02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