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粤国税发〔2015〕201号颁布时间:2015-11-04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