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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地税函[2008]57号颁布时间:2008-04-15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