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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湘地税发[1999]88号
颁布时间:1999-09-07
1999年9月7日 湘地税发[1999]88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 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 于第二条第四款所指类型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我省仍按湘政办发[1996] 19号文件规定办理。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 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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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关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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