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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86]湘税二字第637号
颁布时间:1986-12-11
1986年12月11日 [86]湘税二字第637号 各地、州、市税务局: 我省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由于购销价格倒挂一般都有亏损,须国家财 政补贴。为此,对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含利改税城市粮店),从今年十月 一日起暂免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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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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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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