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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1999年中晚稻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湘财农税字[1999]19号
颁布时间:1999-08-24
1999年8月24日 湘财农税字[1999]19号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我省1999年粮食收购价格,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1999年中、 晚稻农业税计税价格通知如下: 一、中釉稻综合计税价格为53-55元/百斤。其中:怀化、张家界、自治州三 市州按55元/5斤执行,其他市根据当地粮食收购价格在53-55元/百斤的价格 区间内分县市执行。 二、晚籼稻计税价格全省统一执行58元/百斤。 请各地据此与粮食部门及时做好结算、解缴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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