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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等专业教育学校器材装备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3]100号
颁布时间:2003-03-31
2003年3月31日 湘国税函[2003]100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等专业教育学校器材装备计划项目在华采 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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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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