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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税收预算级次的通知
湘财预函字[1998]9号
颁布时间:1998-11-20
1998年11月20日 湘财预函字[1998]9号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关于重新明确省级收入范围的通知》(湘财[96]预 字第99号),现将你公司税收预算级次明确如下: 你公司增值税25%部分和营业税属省级收入,增值税75%部分作为省级上划 中央收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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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城市合作银行营业税预算级次有关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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