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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省一市”征管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2]333号
颁布时间:2002-11-19
2002年11月19日 湘国税函[2002]333号 株洲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省一市”征管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税函 [2002]9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你局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137号文件和省局的要 求尽快落实,认真组织推行CTAIS的工作。 二、请你局按照总局批复的“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各项具体的工作计划,重点 是建立健全征管岗责体系、制订CTAIS具体操作流程、加快网络改造和主机服务 器配备、作好动员培训和初始基础数据的准备、正式运行前的测试等各项基础工作。 三、你局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省一市”征管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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