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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2]289号
颁布时间:2002-09-30
2002年9月30日 湘国税函[2002]289号 近接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湖南电 信实业[2002]司字第68号),鉴于该公司所属湖南邮电智能卡有限公司等9 户企业都是中国电信原汇总纳税企业,因实施主附、主辅分离从主业分离出来,为支 持企业改革,帮助企业尽早走出困境,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所属9户企业(名单见附 件),暂由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沙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各成员企业暂 不实行就地预缴,但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 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的监管。 附件: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名单 湖南邮电智能卡有限公司 湖南三力通信经贸公司 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 湖南省邮电培训中心(天园假日中心) 湖南省电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电信器材公司) 湖南省邮电建设工程局 湖南省邮电职工培训中心(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电信医院 湖南省邮电器材二厂(湖南省康普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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