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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7]226号颁布时间:2007-09-28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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