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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7]72号
颁布时间:2007-03-12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7]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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