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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批复
鄂国税函[2006]199号
颁布时间:2006-09-08
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请示》(宜市国税发[2006]115号)已收悉。经研究,对该公司在采购国产设备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请你局比照鄂国税函[2006]4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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