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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荆州环球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外方2002年度再投资退税的批复

鄂国税函[2006]186号颁布时间:2006-10-20


荆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荆国税发[2006]53号《关于荆州环球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退还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收悉。荆州环球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系1999年8月10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商独资企业,1999年8月17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为305万美元,该公司1999年投产,2000年盈利为第一个获利年度,2000-2004年属“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期间,2002-2004年度被认定为产品出口企业。对该公司外方将2002年度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公司的有关退税问题,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及《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管理办法》(鄂国税函[2005]200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荆州环球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外方将2002年度取得的税后利润5,969,834.75元人民币,直接再投资于产品出口企业,增加企业注册资本的已缴税款1,053,500.25元的60%计632,100.15元人民币予以退税。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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