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函[2005]280号颁布时间:2005-11-15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5]10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做好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的备份工作。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按《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说明》(见附件)执行。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dbf数据库文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纸制打印文件(excel格式)的下载路径为省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
附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说明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数据库替换的具体操作如下:
1、把下载的最低计税价格(dbf数据库文件)中cjxx2005—3目录拷贝到硬盘上。
2、把硬盘中cjxx2005—3目录中的所有文件的只读属性去掉。
3、把硬盘中cjxx2005—3目录中的*dbf,*.cdx文件拷贝到\china\dbf\目录下,替换原来的文件。
4、把硬盘中cjxx2005—3目录中的sh—dbf.app拷贝到\china\目录下,替换原来的sh—dbf.app文件。
5、把\china\dbf\目录下的bd—cjxx.dbf数据库中的记录全部删除。(进foxprow打开bd—cjxx.dbf删除或进车价信息模块的计税价格申请中逐条删除)
各地在替换数据库操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王波联系,电话:027—8732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