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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5]280号颁布时间:2005-11-15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5]10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做好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的备份工作。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按《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说明》(见附件)执行。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dbf数据库文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纸制打印文件(excel格式)的下载路径为省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 

附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说明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数据库替换的具体操作如下:
  1、把下载的最低计税价格(dbf数据库文件)中cjxx2005—3目录拷贝到硬盘上。
  2、把硬盘中cjxx2005—3目录中的所有文件的只读属性去掉。
  3、把硬盘中cjxx2005—3目录中的*dbf,*.cdx文件拷贝到\china\dbf\目录下,替换原来的文件。
  4、把硬盘中cjxx2005—3目录中的sh—dbf.app拷贝到\china\目录下,替换原来的sh—dbf.app文件。 
  5、把\china\dbf\目录下的bd—cjxx.dbf数据库中的记录全部删除。(进foxprow打开bd—cjxx.dbf删除或进车价信息模块的计税价格申请中逐条删除)
  各地在替换数据库操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王波联系,电话:027—873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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