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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5]140号
颁布时间:2005-11-30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代收费情况清理。清理随重点是:代收费委托单位、代收项目、代收项目设定依据、代收费起始时间及代收费情况。清理中发现有不符合《通知》规定开展代收费业务的,各地要立即停止和纠正,并将清理情况于2006年元月10前报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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