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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5]68号
颁布时间:2005-07-0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384号)有关精神,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实际,为做好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准备工作,现就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坚决维护国家公务员工资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制度、法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二、中纪委等六部委文件明确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监督检查。省局将在适当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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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废旧物资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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