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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4]96号颁布时间:2004-08-05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将符合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生产企业名单报省局备案,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尤其要加强对企业财务核算的监督和退税事后监管,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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