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5]197号
颁布时间:2005-06-24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5]5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按《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说明》(见附件)执行。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dbf数据库文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纸制打印文件(excel格式)下载路径为省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
上一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