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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1]198号
颁布时间:2001-11-07
2001年11月7日 鄂国税发[2001]198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财税 [2001]1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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