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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关于核定2000年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工资的通知
鄂国信司字[2000]61号
颁布时间:2000-10-28
2000年10月28日 鄂国信司字[2000]61号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国信各分公司、维修 中心: 根据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二000年工效挂钩办法的通知》(国信 人力[2000]161号)和国税函[1999]294号《国家税务总关于实行 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经研究, 现将核定2000年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工资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分公司要严格按照内部分配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打破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适当拉开各分公司之间、不同岗位之 间、同一岗位不同职位(技术职务)之间的收入差距。 二、员工个人工资水平要与公司的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及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挂钩, 确保2000年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劳动生产率等各项指标的 完成。 三、各分公司要严格执行省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工资计划,不得擅自 超计划支出。各级国税部门对在工效挂钩计划标准内的实际发放工资数额,准予税前 扣除;对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在2000年度,营业收入及实现 利润总额增长的部分单位,确需调增工资总额计划的,年度决算时,需报经省国信公 司核准,并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由省国信公司同意核发调整税前扣除工资额 度。 四、加强工资总额的监督指导,凡国家、部、局规定的工资总额范围的工资性支 出,要按照国家和部、局劳动工资统计规则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如实统计和会计核算, 严禁错统、漏统和弄虚作假现象。 附件:二000年度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工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全年工资总额基数 号 单位 和效益工资 所在地 1 武汉分公司 14141.04 武汉市 2 襄樊分公司 278.16 襄樊市 3 宜昌分公司 272.51 宜昌市 4 荆州分公司 253.04 荆州市 5 十堰分公司 238.49 十堰市 6 黄石分公司 190.73 黄石市 7 孝感分公司 168.09 孝感市 8 仙桃分公司 137.87 仙桃市 9 荆门分公司 141.02 荆门市 10 黄冈分公司 141.02 黄冈市 11 咸宁分公司 84.99 咸宁市 12 恩施分公司 76.66 恩施州 13 鄂州分公司 71.68 鄂州市 14 随州分公司 40.92 随州市 15 省公司 151.28 武汉市 16 年终效益奖、业 145 省公司年 务发展、劳动竞 终考核 赛、目标责等综 合奖 17 合计 3732.5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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