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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鄂国税函[2001]188号
颁布时间:2001-05-14
2001年5月14日 鄂国税函[2001]188号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1]173号),现摘转如下: 一、国家邮政局2000年度向湖北省邮政局拨付的“收支差额”19347万 元,准予其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盈余部分,对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200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 邮政局在北京集中缴纳,税款入中央金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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