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代码编制说明》的通知
鄂税发[1993]358号
颁布时间:1993-09-23
1993年9月23日 鄂税发[1993]358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074号《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代码 编制说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时执行。为了准确编制各纳 税户的代码,特将我省行政区域标准代码一并印发给你们,若在编制税务登记证件代 码工作中遇有不明确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代码编制说明>的通知》(1993 9月3日 国税发[1993]074号)(略)
上一篇:
湖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城建税征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