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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返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鄂税发[1993]256号
颁布时间:2000-10-08
1993年7月 鄂税发[1993]256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0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退 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关于外贸企业委托个商投资企业加工的出口产 品,根据产品税或增值税条例规定;外贸企业在缴纳产品税、增值税时,有财类价格 的按同类价格计算,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组成价格计算。以上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退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 00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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