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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5]93号
颁布时间:2005-12-27
各区(市)财政局、 地方税务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5]183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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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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