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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5]89号
颁布时间:2005-05-11
2005年5月11日 青地税发[2005]89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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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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