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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1]36号
颁布时间:2001-02-07
2001年2月7日 青国税函[2001]3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通知》 (国税函[200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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