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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1]39号
颁布时间:2001-02-15
2001年2月15日 青国税发[2001]3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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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 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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