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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5]55号
颁布时间:2005-03-30
2005年3月30日 青地税发[2005]55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 通知》(国税发[2005]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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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推行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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