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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钢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4]196号
颁布时间:2004-10-19
2004年10月19日 青地税发[2004]196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钢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4]10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钢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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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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